为了确保行人和自行车交通的路权不受侵犯,《规范》中进行了强制性条款设置,包括各级城市道路两侧应设置人行道,且人行道不得中断;交叉口范围内的非机动车道宽度不得小于路段上非机动车道的有效宽度等。目前,该《规范》已经用于北京城市道路新建和改建的审批和建设,以倡导绿色出行,引导道路使用空间逐渐向步行和自行车倾斜。作为主编单位,市规划院近日对相关标准进行了解读。
市规划院解释称,交叉口往往行人更多,行人和非机动车进入机动车道行驶,极易引起交通事故。因此,特别规定道路交叉口处的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宽度不得小于路段上非机动车道的有效宽度。随着《规范》的出台,北京的城市道路空间将由“以车为本”向“以人为本”转移,道路使用空间要向步行和自行车倾斜。《规范》规定,体量较小的设施宜设置在行道树之间空间,包括信息亭、电话亭、
候车亭、导引标识、信号灯杆及箱、交通标志杆、交通护栏、自行车架、候车亭、废物箱、灯杆等。体量较大的设施宜设置在路侧绿地,包括书报亭、政府定点早餐车、活动厕所、变电箱等。
记者注意到,此次《规范》对于公交车站候车亭也提出了要求。当人行道宽度小于一般值规定时,地面公交车站应采用前后通透的候车亭,
公交候车亭立柱应设置在行道树设施带内,不得占用人行道。市规划院表示,北京城市道路上设置的公交车站候车亭采用的是大面积广告牌的型式,立柱普遍占用人行道空间。在道路空间不足的情况下,与广告相比,行人的路权应该优先得到保障。
市规划院曾经开展了一项民意调查,其中一个问题是“如果要改善自行车交通环境,您最希望首先解决哪些问题?”结果,要求机非物理隔离确保路权高居榜首,而紧接其后的就是增加树荫。可见市民对于增加林荫道的期望之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