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调查了解到是中庆公司的施工人员拆的,南四环施工,他们就随意把这些设施拆了。随后吴先生联系到了中庆公司的白先生,对方承认公交候车亭是该公司施工过程中拆除的,并表示已经将该事情向上级进行了汇报。“就算施工,也不能把公交候车亭都损坏了,要是耽误事,你可以拆下来放到一旁,或者给我们打电话,站台上都有我们单位的联系方式,总不能都给我们砸了吧。”对于公交候车亭被损毁一事,吴先生很是气愤。最终白先生表示,希望吴先生能够提供一份详细的损失清单,然后会尽快向上级汇报进行解决。“事情已经发生了,我们也承认错误,我们一定会尽快解决。”白先生称。
在采访过程中,吴先生表示,除了此处的公交候车亭被暴力拆除外,长春市还有多处公交候车亭被损坏的事例,他希望呼吁一下相关施工单位,在遇到耽误施工等问题前,一定要提前与建设部门取得联系。“从6月28日开始,我们原本设置在西环城路、亚泰大街等处的多个公交站牌也都被不同程度的损坏了,其中集合式站牌15个,亮化式站牌3个,损失太大了,如果施工单位挪,一定要符合规范,而且我们自己挪也行,千万别再暴力拆除了……”吴先生表示,未来长春将修建港湾式候车亭,势必会有更多的候车亭需要迁移,他希望相关施工单位在施工前一定要与建设方取得联系。
针对此事,吉林吉翔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海波表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年修正)第二十六条规定,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